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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拒绝给产检费用

提问时间:2018-12-24 22:36
我怀孕了,我老公不给我生活费,还要跟我离婚、连做产检的钱都不给我?
医生回复
  • 王一清 主治医师
    三甲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妇产科
    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    你老公不给你生活费,不管你,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的。
    回复时间:2018-12-25 00:23